4月23日至25日是第二次全国整治货车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早部署、早行动,成立了3个执法小分队,分别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狄生玉、副支队长金巨贵、焦平带队深入县区,扎实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白银交警大队在国道109线大坝滩十字、省道217线八八四路口以及城区冶炼厂十字、立交桥东面设立了四处固定执勤点。执勤民警对辖区和过境客货运车辆进行详细检查。
景泰交警大队民警先后上门走访检查了辖区浩宇物流、玉兴物流、开元物流、银丰物流等5家主要货运企业开展货运车辆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实地抽查了各企业货运车辆,对排查出的非法改装、不安装反光标识、轮胎磨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安全隐患情况逐一进行登记,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不轻易放过每一处细节。
靖远交警大队在交通枢纽闇门、县城风雷街等重要路段设立执勤点,重点对辖区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城乡公交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牌证不全、超速行驶、闯灯越线、违法停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
整治行动中,支队领导亲历亲为、身先士卒。副支队长金巨贵对查获的违法驾驶人,进行耐心的宣传教育,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并告诫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做一个文明、合格的驾驶人。同时对现场检查的民警也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处罚。二是要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控,落实好勤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三是要规范执法行为,所有民警都必须严格遵守《甘肃省公安交通民警执法工作十条禁令》规定要求,坚持文明、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律人先律己。同时,一定用好执法记录仪,在交通违法处理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有据。
在23日统一行动中,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多起,其中酒后驾驶1起,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136起,未系安全带30多起。在严格查处违法的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