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已与车辆年审同步,检测不合格车辆将无法通过审验
各县(市)从7月起启动尾气检测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我市7个具备机动车环保检测能力的检测站已投入使用。是不是所有的机动车都要接受环保检测?不按照规定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会受到哪些处罚?22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市环境监测站副书记杨久全。
哪些车辆要进行环保检测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年审又多一个环节,那就是绿色环保标志管理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有效期限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有效期限相同。
所有以汽油、柴油或者其他可燃物质作为燃料,以动力装置驱动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的轮式车辆,都要接受检测。
杨久全表示,如果是新入户的车辆,个人车辆须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正证和副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单位车辆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正证和副证)、单位开具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办理地点:定鼎立交桥东北角环保大厦13楼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65811196。
环保检测很简单 前后也就10分钟
目前,我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是免费的。大型柴油车的检测相对简单,5分钟就可以了;小型汽油车相对复杂,在10分钟左右。检测站点大多采取的是工况检测,就是模拟车辆在各种路况上的行驶情况,对尾气质量进行检测。
对检测合格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有效期限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有效期限相同;检测不合格的,由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超过治理期限或者复检后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
未参加排气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予核发检测报告。
目前,我市共建成8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投用的有7个。(详见上方图表)
杨久全表示,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今年上半年,我市9县(市)要完成检测站点建设,原则上每县(市)建设一个检测站点(含两条检测线)。今年7月起,将启动相关县(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