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灭火工作中,只有控制住起火点,才能有效的灭火并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24日,珲乌高速公路松原方向559公里处一辆大型货车起火,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农安大队负责人王伟不顾危险,钻到起火车辆下寻找起火点,消防人员根据他提供的情况将大火扑灭。
当日8时30分许,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农安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的转警称,珲乌高速公路松原方向559公里处一辆大型货车起火。在接到报警后,大队负责人王伟立刻带领两名民警前往火灾现场,并与已经到达现场的119消防人员,一起展开对着火车辆的施救行动。
在事故发生地点后侧设立警示标志之后,王伟带领同事一同帮助消防人员灭火。“起火车辆上运输着大量的南瓜子,由于当时南瓜子散落得到处都是,消
防人员很难找到起火部位。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给车辆和车主带来巨大的损失。”王伟说。
见此情况,王伟不顾个人安危,在大货车仍然着火的情况下,爬到大货车下部查找起火点。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如果有着火的货物落到王伟身上,会对他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数秒钟后,王伟终于在一个轮胎的右上方找到了起火点,并指挥消防人员向起火点喷水,成功扑灭了大火,使大货车上的大部分货物得以保留。
“协助灭火的王伟警官的警服被烧出好几个大窟窿。要不是他及时找到起火点,并协助消防战士灭火,我的损失可就大了。”起火货车车主说,该车运输的南瓜子价值30多万元,要是都烧没了,他就赔惨了。
“为交通参与者服务是我们高速公路交警的职责和义务,能为他们解决难题、保护车辆财产安全,是所有交警最开心的事。”王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