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地点:
可就近到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处理(市区胜利中路12号)
直属一大队处理违法办公室 2695520
直属二大队处理违法办公室 2169122
直属三大队处理违法办公室 2196238
办理流程:
1、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就近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可查看照片),违法处理办公室出具《衡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2、确认后携处罚决定书到衡水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查看)缴纳罚款。
备注:
1、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衡水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机动车驾驶员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
2、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科或衡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银行交款凭证请妥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