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速大队,2013年5月5日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陈某(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沙溪村村下沙溪片燕坡组,身份证号:4301**************)驾驶车辆号牌为云AL1***浅蓝色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由湖南浏阳向云南昆明行驶,18时27分,行驶至沪昆高速1524KM+700M(大龙主道收费站)处时,被铜仁高速大队正在执勤的民警杨镇魁拦下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陈*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随后民警杨镇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比对,驾驶人陈*确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铜仁高速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陈*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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