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也逐年改善。农村公路的扩展与延伸,既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又大大的推动了农村客运快速健康发展,为繁荣我国农村经济提供优质、便利的道路运输条件。但是,当前交通安全管理还难以全面辐射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农村道路路况相对比较差,加上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从而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不利于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安全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笔者结合辖区一些实际情况,就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的办法,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影响灵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 (一)道路因素 全县现有18个镇,38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120.7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比例为90%以上,其中有290多个行政村通了水泥(沥青)公路,近年建成通镇水泥路130多公里,通达公路530多公里,通村水泥路360公里,有8个镇的所有行政村全部通水泥(沥青)公路,建制村通水泥(沥青)公路率76%。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农村道路等级低,建设质量差,公路通行条件较差。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扶持补助政策,但部分资金仍需地方自筹。地方自筹资金大部分靠群众捐资解决,很难筹集到足够的建设资金,而群众对修建水泥路积极性又很高,希望尽快走上水泥路。因此大部分镇、村只有通过降低建设标准来弥补资金缺口,从而产生追求建设数量忽视建设标准的现象,修建的通村水泥路建设标准普遍较低。设计上,受地理位置和资金的影响,基本上都是利用老路,随弯就坡,水泥路面不宽,弯多、弯道半径小、坡陡,给车辆会车带来很大的困难,影响车辆安全行驶,抗灾能力弱,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存在事故隐患。二是配套设施不齐全。由于交通安全设施资金不足,一些镇、村缺乏客运站点,一些跨江(沟)乡村路缺少必要的桥梁,部分乡村路水沟、涵洞没有按规范配套,水毁现象普遍,尤其是安保设施不齐,如:交通标志少或残缺不全、警示标志标线、减速带、防护墙、防护隔离土墩等缺乏。在一些窄路、高路基路段,由于没有隔离桩等防护装置,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乡村道路只能满足行人、非机动车、畜力车、摩托车和小型拖拉机通行需求。三是公路养护维护差。农村公路大多由所在镇、村负责养护,近年来,镇、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修建水泥路上面,而忽视了公路的正常养护工作,形成了重建轻养的不良局面。同时由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也给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养护资金来源少,要在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养护经费,而现在的乡镇财政状况本身就紧张,不可能安排足够的养护经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很多农村公路无法进行养护,造成路况极差,容易发生事故。 (二)车辆因素
农村车辆性能较差,车辆逃避法律监管现象严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机动车有了大幅度增长。截至2009年年底,全县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拥有量分别为168076辆和163643名,其中农村群众拥有机动车、农村居民驾驶人占大多数。 首先,农村车辆种类繁杂,车辆维护不够,安全技术状况令人堪忧。原先以交通运输为致富门路的格局被打破,大量的机动车辆被用作生产和生活工具而进入农村家庭。其中以摩托车为主体的“五小”车辆又占了车辆拥有量的绝大部分。车主、驾驶人忽视车辆维护,有相当部分车辆外观陈旧,车内座套、垫子破烂,灯光、制动、手刹、转向都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一旦肇事,极难查究,不但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而且这些车辆变成了农村道路上的一颗“滚动的炸弹”。 其次,农村车辆年检率低,“涉牌涉证”现象存在。农村车主对年检能躲则躲、能逃则逃。农村车辆数量大、分布宽,相关部门对车辆年检监督难以落实到位。一些偏远乡镇,存在着无牌无证车辆行驶现象,这些车辆不进城,不办牌照,不办营运执照,也不考驾驶证。虽然国家出台并实行了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惠民、利民政策,大幅度降低了车辆入户、驾驶人考试等门槛,减免了很多费用,但由于受警力、职权、村民素质等方面的限制,以上现象还大肆存在。另外,由于农村车辆变更交易频繁,部分车辆存在二、三手车经营使用现象,很少办理法定手续,购买保险少(或根本不买)。
第三,农村“问题车辆”多。由于城市监管较严,报废车、拼装车等问题车辆在城市无法立足,大部分转移到了农村。 (三)人的因素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村交通违规现象严重。部分车辆驾驶人缺乏基本交通安全常识,不能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后果和危害。譬如拼装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非法载客,人货混装,超高,超重,驾驶报废车、套牌车、超员车上路行驶等,安全系数令人堪忧。每逢乡镇圩日,载满蔬菜、水果兼搭乘货主的三轮摩托车随处可见;赶圩路上,三轮摩托车见人就搭,见客就抢,一辆车搭乘十几个人是常事;每个星期五下午,各乡镇中学门口更是热闹非凡,每辆三轮车的车头、车厢甚至车辆踏板的地方都挤满了回家的学生;而部分群众、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只图价格便宜、乘坐方便,见车就坐,根本无视安全问题,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因而不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致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群众基础。一些行人缺乏交通法规知识,在公路上随意行走,经常横穿公路,与过往车辆赛跑、抢道等;超速行使、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数量大,致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案率居高不下。虽然公安交通民警每天都派人上路巡查和防控,但仍然有部分驾驶人不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处罚,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四)管理因素 警力严重不足是一直困扰着交警部门的问题。随着村村通公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道路线长面广,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很大,农村道路管理急需增加警力。作为交管部门或派出所协管交通的警力严重不足,乡镇交管中队建设缓慢和滞后,对大部分的国道、省道、县镇道路以及农村道路难以实施全路段,全天候巡逻和管理。目前,灵山县公路共1403.8公里,笔者所在的大队现有正式民警43人,交通协管员80人,肩负着全县的交通管理工作,担子很重。公路警力严重不足,管理工作往往是力不从心,鞭长莫及,导致部分乡村道路处于失管、失控状态,而那些偏远地方的乡村道路更是管理欠缺。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努力改革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改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改善农村交通安全形势,达到消除违法和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的。因此,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排除隐患,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增加或改善现有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公路等级,明确农村道路建设及保养的工作职能,落实专项经费,对现有技术标准低的道路,加大整改力度,对路面路基宽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以及急弯道、陡坡、临江地段要优先考虑限期整改。同时,将乡村道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其纳入乡镇及村委的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范畴,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县、镇两级政府可采取联合社会力量投资修路、护路等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群众出行的方便和安全,以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有效。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加强镇以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完善工作,在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设立公告牌、警示标志牌,增设隔离、防撞等波形防护栏(墙、墩)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在学校、集市等人流较多的路段、交叉路口,设置了减速带、限速带、注意行人等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对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施工路段,实行坚决封闭,情况特殊不能封闭的,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应急安全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是指导农村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的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能,经常指导全县农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及时排查道路隐患,督促各乡镇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路障排查清理,同时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 (二)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农村居民的交通法制观、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是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通过“八个八万”的宣传模式,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以宣传“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全力开展各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强化驾驶人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对驾驶人的培训教育做到经常化,确保驾驶人素质有明显提高。把安全宣传传播到广大农村,针对农村特点,选择群众农闲集中点为宣传阵地,结合农村季节变化,农民出行和作息特点,细化宣传内容,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教育广大老百姓不乘坐非法营运车、“黑车”,让广大人民群众初步了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自觉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告别、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学生搭乘非法客运车辆。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依托新闻媒介、农村广播和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等手段,通过出黑板报、发短信、电视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讲解安全知识宣传车巡逻、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光盘、展出事故图板和宣传挂图等方式方法,经常性逐村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还可通过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向群众详细讲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引导群众学习交通信号灯、交通基本常识、如何自我保护等基本常识,并加强不酒后驾车、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出行以及不开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防范意识,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取得实际效果。通过开展对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出行现状,专题研究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措施和对策,制定出分阶段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意见。同时,指导镇政府和村民组织设置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教育农民群众提高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保护意识,对毁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以及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3、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灵山大队每逢交通安全宣传月、宣传周或宣传日,都让民警走进社区、农村、单位、企业、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使《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也使广大群众和驾驶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大队从2008年起投入资金,建设了像陆屋镇“莲塘交通安全村”、石塘镇“苏村交通安全村”等一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同时在国道209线、省道310、308线主干线上,制作了50多条永久性的交通安全标语,誉为“荔乡百里交通安全长廊”。在全县18个镇建立起了交通安全宣传站,设立交通安全员、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宣传员共384名,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整合多种力量,建立和完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和社会化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不能只靠交警、派出所单兵作战,要争取地方政府尤其是镇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县、镇、村三级管理领导机构,建立政府领导、交警为主力、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以及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统一整合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由县政府与各乡镇和交通、农机、安监、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宣传和管理及车辆检查,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打击两、三轮摩托车及自备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客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对乘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建立机动车、驾驶人等情况的台账。强化对本辖区、本单位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守好自己的路,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规定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所属运营车辆的定期维护和检测工作,切实保障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要加强对经营者和驾驶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相关奖惩制度,强化企业及车主的安全主体责任。并具体负责乡镇道路摩托车、农用运输车非法从事客运等违规行为,负责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审查以及对道路隐患进行整改等源头管理。 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拖拉机登记入户的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审验发放管理工作,严格加强变型拖拉机和农用车的管理,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把培训、考试、审验和农机市场准入关。协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整治超范围营运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机耕道、等外路、乡村道路上拖拉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农机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教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遇放假、上学等集中乘车时段,应提前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中小学生乘坐货运汽车、拖拉机和其他违法载客的车辆,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消除危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负责县镇道路交通的监督指导和交通违法查纠。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 安监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力度,坚持有过错必追究的原则,严肃追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通过各部门合力治理,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有部门开展,严重违法有部门查处的局面,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力度,严查重处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三项整治”,将整治工作延伸到农村,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交通不安全因素多的情况,把巡逻的范围延伸到乡村道路,在执勤工作中,采取区域巡逻,以国道带动县镇道路,依法查处农村公路上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 1.严厉打击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从事运输的各种车辆(包括三轮与二轮摩托车)进行登记造册,分清类型,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对无牌无照、无证黑车、非法客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站外揽客、甩客、宰客、乱收费、乱窜线路和严重超载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章经营行为。 2.加大路面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监控和日常安全管理,加大对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和事故处理力度。加大对无证、酒后、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低速汽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人货混装,客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依法从严处罚一起,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强同派出所协调配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责令停运检修,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对农村集市及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农村交通秩序现场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农村集市等场所及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巡逻,事故多发路段进行监控,确保机动车辆按规定时速行驶,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农村圩日交通流量大,农用车载客、无证无牌车辆、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多的特点,主动与交通、农机部门到农村道路联合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发现车辆未办牌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要及时向车主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农机部门办理牌证,杜绝无牌无证车辆、未依法检验合格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运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黑校车”非法营运。 4、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农村客车超员、非法载货、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农用车辆、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无证从事农村客运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大力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消除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 (五)科技强警,改革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警力不足一直是制约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短时间内增加大量警力是不切合实际的,只有向工作制度、模式要效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科技的应用,要购置先进技术装备充实交警力量,科学使用警力、物力和财力,配备足够的巡逻警以及车、电子测速仪、酒精测试仪、摄影机、摄像机等装配,以提高战斗力。根据农村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以试行交管中队和派出所共同管理农村道路的工作机制。 1、加快乡镇交管中队建设,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理,对交管中队,要配备好警力与装备,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与管理水平。 2、交警将管理职能授权给派出所,委托基层派出所管理交通。派出所熟悉当地情况,在开展宣传教育和管理方面有很强的地理优势和人力优势。真正发挥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优势,落实派出所兼管交通的职责,加强对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并由交管部门对派出所交通民警进行业务培训。 3、交警在警力安排上向乡村倾斜,实行区域化责任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的监控和巡查,搞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4、科学划分管段,落实交警责任。在派出所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交警的工作量、农村道路与县道、镇道、村道之间的地理位置,落实交警农村道路管理责任,以查处严重交通违章、排查路段隐患、整治重点路段时段等为主,积极配合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5、要加强交通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个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实现农村道路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良好局面,逐步实现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6、警力下沉,重点预防。我交管大队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路面勤务制度进行了大胆改革,把95%的警力下沉到事故多发地点、路段进行管控,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不断提高农村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农村交通管理上门服务制度。 农村大量无牌无证、未检未审车辆违章行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远离县城,上牌办证、检验审验很不方便。针对这些实际情况,交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农村,掌握农村公路沿线车辆、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需,公开收费标准和项目,适时派出工作人员下到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在基层交管中队开通车辆年检、驾驶证办理业务,放宽摩托车入户、检验和摩托车驾驶证办理关。此外,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村文化、科技素质普遍不高的特点,转换考试模式,应继续推行纸质考试模式。并以镇为单位,在驾驶证的办理上采取预约上门考试的方式,减轻考生长途奔波的辛劳。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为农民提供方便,打消农村驾驶人的顾虑,提高农村群众办理牌证的积极性,提高机动车纳管率,解决农村道路交通中车辆无牌、驾车人无证的突出问题,帮助农民依法参与交通管理。 (七)发展农村及山区适用车型。 由于农村群众出行往往携带较多的物品, 广大边远农村,农民无客运车辆乘坐,微型客车往往无法满足要求。只得违法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安全系数小的二轮和三轮摩托车等,乘坐价钱低,农民也愿意乘坐。这些车辆不仅拉客也在装货,且车辆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多,存在不少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农村用车有着不同于城市用车的需求,农民群众接受什么样的车型,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受经济承受力制约。因此,乘国家出台的“汽车下乡”惠农政策的东风,汽车企业必须读懂老百姓的心,根据农村道路条件和农民消费特点,因地制宜,着力发展车型轻巧,灵活方便,购置成本较低、功率大、油耗低省、质优价廉的适合农村使用的车型。还要能够完全具备农用三轮车的功能和优点、能满足日常运输需要、结实耐用,使用成本低、越野性能强、能适应农村路况的客货两用车,如皮卡、微型卡车、轻型卡车等。不仅方便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满足农村群众需求,也能满足农民朋友出行的需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显著增强,才能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道路畅通平安 ,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才能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