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督促基层大队全面进入货车管理实战状态,全力以赴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5月8日上午,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覃光巧和支队林宝强副调研员,深入到支队一大队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主城区货车限行管制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和支队领导指示精神。
覃支队长指出,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实施“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是构建美丽钦州的重要条件,而货车管理工作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目前,钦州城区内记录在册的共有20个货运停车场,1400多辆货运车辆。2013年6月15日起,在南北二级公路、进港公路(黎合江至北部湾大道延长线交叉口)、北部湾大道延长线(至进港公路路口)、北部湾北大道、钦州湾大道、环城西路围合区域,规定核定载质量在2吨以上(不含2吨)的货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进行24小时禁止进入;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含2吨)的货车在每天规定的上下班高峰期禁止通行,这就大大增加了金海湾西大街北部湾大道路口、南珠西大街北部湾路口的交通压力。为此,基层大队要提高思想,做到民警人人参与到货车限行管理工作中来,最大限度降低货车通行对群众造成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建设“美丽钦州”贡献一份力量。
随后,覃支队长根据城区货车限行工作作出几点要求:一是大队要加强对货运企业摸底工作,了解辖区内货车情况,尤其是建材市场、果蔬市场等货运车辆的进城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货车限行前,一大队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调研金海湾西大街北部湾大道路口、南珠西大街北部湾路口两个路口渠化情况、时间调配是否合理,调查该路口货车日流量情况及通行能力,届时是否会引发交通拥堵等,收集材料,形成汇报,以便做好应对措施;三是转变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主动服务于交通管理工作中来,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自觉摒弃特权思想,要急民之所急,多为民排忧解难,做到理性、文明、公平执法;四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频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