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安监局组成“五一”节前检查小组,走进钦州湾运输公司、钦州泰禾集团灵山分公司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共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就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严格要求。
当天,在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实地检查了客运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检、车辆检验台、GPS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运行和落实情况。分别与两家客运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罗纹在座谈会上对客运企业负责人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客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对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突击大检查,坚决杜绝病险车辆上路载客行驶,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天气暖和,“五一”小黄金周在即,包车外出旅游活动增多的特点,加强好旅游包车的管理;二是汽车站管理人员、客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及时把各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不合资质的驾驶人上车载客行驶;三是要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驾驶人安全教育会议、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汽车站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教育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确保“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客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严把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和车辆运行动态管理关,深入开展客运驾驶人经常性教育,着力增强驾驶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形成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的高度自觉,积极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