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自 4月1日,我市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至今,全市共查处货车各类违法行为9988起。其中,查处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6470起,专项行动将持续至9月30日。
目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载货汽车保有量为20.4万多辆,其中重、中型载货汽车4.2万多辆,占载货汽车20.6%,货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却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货运机动车驾驶人以26岁至50岁的青壮年男性驾驶人为主,是家庭支柱和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货车造成的死伤事故也给肇事者家庭带来了很大不幸和困难。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既关系到促进物流业的安全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直接关系着货车驾驶人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
当前货车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上的野蛮驾驶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严重危及广大驾驶人和出行群众的人身安全,为此,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货车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是针对四类货车,包括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大排查”的重点是排查这四类货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的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的问题,是否存在安全警示防护设施不全的问题。同时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按期审验。“大教育”的重点是教育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教育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教育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同时,对驾驶证记分已超过6分的,进行预警提示,告知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大整治”的重点是整治十大野蛮驾驶行为。包括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国省道上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强超强会以及源头的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鼓励货运企业和货运驾驶人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中,主动自查自纠,落实防范措施,克服交通陋习,自觉规范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野蛮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