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内容
围绕年度下达和续建的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任务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完成投资额、开工率、完工率等。
二、通报时间
每月30日前县区将填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统计表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并抄送市县乡公路管理局,市县乡公路管理局次月5日前形成全市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信息,经市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意,印发各县区。
三、通报范围
主送市政府领导,市民生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民生办、财政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抄市交通运输局规建科、财务科、监察室,市县乡公路管理局、市交通质监局,各县区公路站。
四、要求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月梳理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填报《蚌埠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并附简要文字说明,主要对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工率、完成投资、完工率进行量化填报,上报材料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数据翔实,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