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队《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 5月14日至16日是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开发区交警大队于5月15日中午组织警力加大了对饮酒后及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是日中午,民警、协管员放弃休息时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携带酒精测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科技装备,以同心路为主战场,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12时30分许,驾驶员侯某驾驶一辆无牌号摩托车,从同心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同心桥路段时,民警示意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2时42分,驾驶员艾某驾驶一辆皖P牌号摩托车同心路由北往南行驶同心桥路段时,被民警拦截,民警在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说话不时有酒气从其口中喷出,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9mg/100ml,问他是否有无驾驶证,他说有忘在家里了。而后民警经网上查询比对该驾驶员无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2时51分许,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皖0200503号拖拉机,从同心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同心桥路段时,民警示意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2时59分许,驾驶员邢某驾驶一辆皖B92223号摩托车,从同心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同心桥路段时,民警示意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这四位违法嫌疑人已移交大队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