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计划招录120名协辅警(其中女性不超过5名),主要从事专业路面交通管理辅助作用。
二、报名条件
(一)专业路面协辅警要求:男性,年龄44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有外语、计算机、机动车驾驶等技能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社会交通管理工作。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谈、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地址:汤家桥南路管委会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警官、张先生;电话:0577-88300290,88915035
3、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3张。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有技能特长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目测,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在报名现场进行。采取面对面交流询问等方式,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报名动机,评估报名者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由温州市交警支队统一组织安排。面谈合格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温州市交警支队政治处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经报名、面谈、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