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5月31日,开发区大队民警和协管员放弃午休时间,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驶违法人。
5月31日中午,大队民警来到位于辖区同心路和清闸路交叉口进行设卡。12时35分许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皖BE9676号小型轿车,从同心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同心桥路段时,民警示意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询,张某于2012年2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马鞍山交警支队处理过。
此事已移交大队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