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时,一位刚下车的男性旅客行至容县汽车总站门口路段时,突然拿出身上的钱包,将里面面值100块、50块的大钞分发给旁边的路人。待跟随在其身后的哥哥发觉时,男子已将手中的一沓钱发光了。待其哥哥洪某上去追讨时,得到“横财”的路人拒不归还。洪某想想不是办法,只得向在该路段巡逻执勤的交通民警求援。民警到达现场获悉事情的经过后,立即义正辞严指出,对不得当拒不归还者,必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得到“横财”的人心虚了,将钱交还洪某,经清点男旅客派发出去的3000元钱分文不少完璧归赵,洪某对交通民警的援手相助感激不尽。
原来洪某和男旅客属哥弟关系,弟弟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这天上午哥弟俩从老家平南县平山镇那边过来,打算前往容县购买饲料,没想到刚下车不久弟弟的病又发作了。幸得交警帮忙,才不至于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