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从新交规扣分细则中不难看出,校车成为重点关注对象。然而,阳江市校车又是一个怎样的整体情况呢?能不能经受得住“史上最严交规”的考验?
交警部门
校车超载两成超速一半扣12分
笔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日正式施行的新交规52个计分项中,有14项涉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规定对校车超载20%或超速50%都将扣12分,对校车管理异常严格。
“校车的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否则将扣12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说。据他介绍,新交规明确列出一次扣12分涉及的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除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外,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均要扣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将一次扣光12分。
此外,新交规对校车管理和使用也提出了要求。校车若载有学生,驾驶员不允许给车辆加油,也不可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否则扣2分。驾驶校车运载学生,必须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使用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上下学生要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不然也要扣2分。
“驾驶员要注意,若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将扣2分。”该人员说。他提醒驾驶员,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要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如果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扣2分的处罚。由此可见,新交规中与校车有关的规定不可谓不严格,然而相关学校却并不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