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进一步加强大通县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警大队积极与驾校联系,于12月24日,分别深入八运驾校、东雁驾校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紧紧围绕10月8日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法律责任等七章的精神要求,根据新部令中增加、变动的记分内容,结合实际,逐一向学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讲解。针对124号令,侧重于校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
此次学习,使两所驾校的近三百名学员基本掌握了123、124号令的相关要求,扩大了对公安部两个令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