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扬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先进典型,2013年3月1日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对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予以表扬的通报》【公传发〔2013〕136号】,并公布了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名单。在名单中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义和社区获得“全国文明交通示范社区”称号,丽江市机动车驾驶人警示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周永铷获得“全国文明交通志愿者”称号。
自2010年部署全国开展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以来,丽江交警支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三年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此次评选,在全国200个文明交通示范社区中,云南省有6个;在全国100个文明交通志愿者中,云南省有3个,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义和社区和丽江市机动车驾驶人警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周永铷分别榜上有名。此项殊荣来之不易,同时也是给丽江市实施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所作出努力的最大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