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后,双清辖区中小学校纷纷开学,双清交警大队按照大队《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整治和排查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一、实行民警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实行民警任辖区学校辅导员制度,任辅导员的民警全面负责其所包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全程监督协助校方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的各项措施。定期对学校的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法规集中教育,对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专栏进行内容更新,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每年由支队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任辅导员的民警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奖惩。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大队责成户籍化管理办公室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要求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黑名单”驾驶人;与教育部门联合起草下发《关于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按照宣传工作计划,组织专人深入到辖区特别是省道沿线及城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大蓬车送法进校园、发放文明交通提示卡、播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在学校门前及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标牌,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扩大学校周边宣传氛围,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将城区作为校车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的主战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采取定点、定人、定校的方法落实民警责任,对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整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带“病”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中队加大对辖区集中接送学生用车行驶路线、特别是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确保全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