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15时许,琼山大队二中队李翔中队长带领中队民警、协警在五公祠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6时20分,蔡某(男、63岁、四川巴中人)满身酒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途经五公祠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查获过程中,该男子极不配合,采取砸车、撕咬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并且试图用金钱贿赂执勤协警要求将其放行。但执勤民警、协警坚持原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决抵御金钱的诱惑,果断将其带回大队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52mg/100mL,认定蔡某的行为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发现蔡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为此,琼山大队依法对蔡某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上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