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8日上午,湘运城步分公司会议室座无虚席,全县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在此召开,县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湘运城步分司、公汽公司等六个部门7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杨培教首先通报了7月4日、21日江苏省无锡市、湖南省长沙市接连发生两起因个人矛盾引发的在单位、客运汽车纵火案件情况,传达和贯彻了8月17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其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蒋培楚对今年一至七月份全县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还科学地分析了当前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全县客运车辆在安全管理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由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陈刚就今后如何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类似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向与会职能部门提出了四条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特别是湘运城步分公司、公汽公司,要认真剖析上述两起纵火案件发生的原因,深刻汲取他们的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严格落实安检制度。交警大队必须要加强对汽车站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督促他们严格落实安检制度,提升安检等级,坚决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看”的原则,切实加大对入站旅客及乘客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携带酒精、汽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必须在近期内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汽车站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为客运车辆的安全工作设立好防护墙,把安全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的最前端,让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公安局各个派出所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汽车站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当地老百姓进行法制教育,正确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做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