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绥宁大队在省道S221线盐井地段查获一起非法校车严重超客违法行为,驾驶员杨某受到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下午,绥宁大队大队长侯秀山一行三人从长沙出差返回绥宁,5时左右途经省道S221线盐井地段时,见一台悬挂湘E51147号牌的面包车超员严重,且外观车况不良,于是对此车开展突击检查。经查,此车属于红岩镇“小天使幼儿园”长期使用的“校车”,无校车标志,无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保险;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核定载人数8人,实际载人数26人,超员率225%。鉴于这一现状,大队长侯秀山一行三人立即联系车辆对超员部分进行转运,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关于校车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做出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