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应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透明、规范、公平、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高民警执法的公信力,全面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交警支队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阳光执法”、“阳光警务”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助推我市省级法制城市的成功创建。主要工作措 施是:
一、抓教育,提高执法素质。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法制讲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大力宣传“阳光执法”活动,引导民警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对“阳光执法”、“阳光警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交警队伍中营造人人争做阳光执法模范的浓郁氛围。同时,抓好民警岗位技能的培训。从“抓培训、立标准、建制度、树标杆”入手,将岗位培训和集中培训有机结合,全面开展民警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建立全面的执法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交警执法标准化作业。结合“阳光执法”活动开展,推出一批交警执法标兵和示范窗口,大力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形象。
二、抓清理,规范执法标准。对支队车驾管业务收费项目及依据进行全面清理,政策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要求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坚决执行新标准;清理规范电子警察、流动测速设备等执法仪器,对不符合技术条件的一律拆除,对未定期检测的一律停用;根据“依法、科学、合理”的原则,全面清理道路限速、禁停、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牌和路面交通标线标记,该拆除的拆除,该完善的完善,该设置的重新设置。
三、抓公开,规范办事流程。对路面现场执法严格履行当场告知;对电子警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进一步明细交警车驾管、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窗口部门办事依据和流程,让群众一目了然,轻松快捷办事,深化车牌随机拍号、个性号牌自编自选和“一网通”选牌等车辆登记业务,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全面推行车管业务办理叫号服务,确保公平公正;在驾驶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实施红外线监考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科目三道路红外线考试,并全面推行无考试员、安全员上车制度,杜绝驾驶证申领考试人为因素干扰;逐步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网上通报机制,对交通事故的办理进展情况通过互联网络向当事人及时通报,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规范事故处理工作。
四、抓监督,严查违纪行为。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他们反映的问题,积极整改;全面公开群众举报电话和支队纪检领导、窗口部门负责人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并将查处结果主动反馈给群众;建立视频监控中心,对全市机动车检测和驾驶人考试实施远程动态全过程无缝隙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对交警业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实行“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弄虚作假或者因数据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民警和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交警业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实行警务调查回访监督。支队成立警务调查中心,对12个县市区交警大队、市本级车管所、驾管所等17个单位民警作为情况全面回访办事群众,回访测评结果将作为对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排名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对违法违纪民警,坚决落实“苛律治警、酷规追责”的队伍管理方针,严厉查纠,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的调离,该下岗的下岗,该移交有关部门追责的坚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