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年审,驾驶员朱某自作聪明,伪造行驶证还加盖上检验合格的章。他以为这样做可以安枕无忧了,但是在经验丰富的民警面前,他的这些小伎俩暴露无疑。最后朱某除了被扣车、收缴机动车行驶证、罚款拘留外,还得面对到驾校“回炉”的命运。
2月28日上午,濉溪交管大队直属中队民警在濉永路仲大庄路段执勤盘查。11时许,一辆车号为皖L40***面包车从西向东驶来,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行车证有两个2012年4月年检章,且字体存在明显差异,民警确认该行驶证有伪造嫌疑。面对民警质疑,司机朱某顿时急了,他反复强调这个证件是真实的,是宿州车管所发的,没有弄虚作假。
证件到底是真是假?是司机伪造证件,还是车管所疏忽大意造成的呢?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后发现,该车检验合格至2010年4月。而行驶证显示检验合格至2014年4月,民警随即把驾驶员朱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在事实面前,驾驶员不得不低下了头,终于承认其行驶证检验章是自己找人伪造的。
朱某告诉民警,车辆已经脱审很久了,在2010年4月份便已过期,为了避免被民警查处罚款,他便找人伪造了相关证件并加盖了检验合格的章。“以为交警不会注意这些细节,这样以后可以不用再审车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察觉,这违法的事真不能做啊。”周某面对处罚后悔不已。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朱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收缴机动车行驶证、罚款5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