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午拉了几宗活挣了600元,一高兴中午喝酒庆祝,没想到下午酒后驾车回家时被查个正着,不仅被罚款5000元,而且还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证。
3月3日中午,淮北交警五大队民警在高岳路发现一辆蓝色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自东向西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待车辆停稳后,驾驶员打开车门,车内散发出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显示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该驾驶员被带至交警五大队审查处理。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一直从事货运工作,每天驾车在渠沟大转盘处等活干,当天上午生意非常好,一上午接了几单生意,挣了600元钱。
忙好后已经到下午2点钟了。刘某非常高兴,想到平时一天也就挣一二百元,当天一上午就挣了600元,又到了该吃饭的时候,要到饭店喝点酒庆祝庆祝,准备喝好酒就回家休息,下午不干活了。
于是刘某便驾车到一饭馆点了两个小菜、两瓶啤酒,高兴地自酌自饮起来。没想到酒后刚刚行驶到高岳路就被民警查到了。
民警针对刘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其处以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当知道处罚结果时,刘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