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省交警总队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认真贯彻上级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文件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支队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这一主题,集中时间和警力,在支队长杨修文的带领下,大力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支队出动了警力8715人,警车2905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1844起,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570起,其中醉酒驾驶72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支队长杨修文及时组织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了《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公安机关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督促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和动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整治目标、重点。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干劲不减,确保行动整治成效,支队将整治酒驾纳入工作的重点进行常态管理,成立了以支队长杨修文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集中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目标进行了分解,纳入全年的综合考评,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行动,分组分片上路开展行动,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极大地鼓舞了全体参战民警的士气,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并出台了奖励措施,对查处酒驾工作前四名的大队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对各县(市)区大队查处的醉酒驾车驾驶人,凡是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到位的,支队每起奖励1000元给查处的办案人员。并且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在春节期间就在全市开展了第一次异地交叉执法查酒驾,元月份查处酒驾105起。除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行动外,将每月第一周为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周,制定了奖励措施和扣分标准。2月至4月共查处酒后驾驶222起,5月1日新法实施,交警支队抓住机遇,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共开展了五次异地交叉执法,共查处酒后驾驶1243起,有力地打击了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巡逻监控,大力开展整治
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支队要求要始终把查处酒后驾驶当作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现有警力数量,统筹安排,合理搭配,减少机关警力,下沉警力,改革勤务制度,实行灵活机智的执勤执法模式。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增强对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路段等重点区域的打击力度,并将酒后驾驶易发的13时至15时,20时至22时,及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凌晨2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在各辖区设置检查点共30多处,每处配备的警力均在3人上,加强对重点时段与重点路段的路面管控。由于酒精测试仪、摄像、照相设备及录音笔等数量有限,集中整治时段,大队集中人力物力统一查处,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逻,错时上岗,劳逸结合,确保人尽其能,物尽所用,最大限度地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不放过一个酒后驾驶违法人员,坚持对发现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气氛
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以来,支队按照总队部署要求,针对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出现规律,大力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是进“三站”。即客运站、检查服务站、加油站。支队在客运站候车厅内,滚动播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等警示光盘,张贴拒绝酒后驾驶宣传挂图,发放有关酒后驾车整治内容的宣传材料。活动开展以来,共摆放宣传展板280余块,发放整治行动宣传材料156000多份。同时,支队在辖区内的加油站分别制作了24块警示标语分别悬挂和竖立在加油站内,向来加油站的司乘人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