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下午,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彭杰、副支队长马耀宇来到事故处理大队就事故处理工作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彭局长对事故大队的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真正认识到事故处理工作的艰巨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呈上升的态势,我们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这必将会对事故处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耐心细致的做好伤者的医救工作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是要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我们的民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的现场勘查清楚,证据采集齐全、扎实,要细心认真的处理好事故;新来的同志要不断在工作中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业务水平,做好经验积累,依据事故处理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公正执法;
三是要加强我们的自身建设。第一要廉洁执法,每一位民警要深刻吸取经验教训,算好自己的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时刻保持警钟常鸣;第二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工作中不要“闯红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另外希望大队的全体同志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搞好团结,不要相互攀比,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搞好工作,通过争先创优的氛围,来达到领导和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