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运输安全。《通知》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客流特点,全力抓好“人、车、站、路”四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五加强”,即:加强道路长途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的安全督查;加强对公路除雪防滑和保通工作;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冬季不封冻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高层建筑、客运场(站)、服务区、收费站、办公场所、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要着力加强应急防范工作,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冬季大风、大雾、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值宿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出现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