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在红卫转盘设置了检查点,9时许,王某驾驶的货车途经红卫转盘时,车上满载物品被民警拦停,经查车上物品已超高1.5米,超宽2米。随后,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扣1分的处罚。
据悉,3月7日,河北一半挂车撞上铁路桥至梁底铁路桥倒塌后,十堰市交管部门决定从3月9日至19日,将开展为期10天,针对货车超速、载物超高、超宽“三超”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三超”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指货车超速、载货超长、超宽、超高、运载超限物品未办理“三超证”,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驾驶货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要求货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