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大力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2013年春运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发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雪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的要求,大武口区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10家客运公司进行了全面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为做好此次隐患排查工作,大队提前部署,安排专人对各客运公司所属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查询统计。1月4日,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客运公司对客运车辆的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及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交通违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客运公司下发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客运公司与一次超速50%以上和12个月内发生超速交通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解除聘用,并通知其他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主及驾驶员于2013年春运前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否则将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同时,要求客运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大武口区交警大队。大队汇总后再分别转送安监、运管部门和交警支队秩序科。
此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客运企业10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客运企业解除聘用驾驶员42人,要求清理交通违法记录1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