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9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坪中队接到县局110指令:在梁村圩一辆小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请即出警处理。
岗坪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积极救护伤者,并开展现场勘查。当民警要求双方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货车驾驶员脸色慌张,无言以对。民警怀疑其无证驾驶,于是依法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小货车驾驶人林某(23岁,广西北流市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车,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林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1500元罚款。
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林某表示:“好后悔贪一时方便,无证驾车,没想到遇上交警……还留下‘案底’。”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行为危害很大!有的人通过向家人、朋友学会了开车,但驾驶技术不过关,对基本的交通法规也并不了解,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候往往不会避让,该停车的时候停不住车,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不要自以为会开车,就擅自上路。要安全出行,还是要认真通过考核,获取驾照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