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所需提供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为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还需提供居住、暂住证明;单位的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属于转移登记更换号牌的还需提供原机动车号牌。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是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属于委托申请的,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流程:
1、机动车查验并拍摄机动车标准相片
2、属于转移更换号牌情形的,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无需更换号牌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骤。
3、业务受理
4、、需换号牌的机选号码
无需更换号牌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骤。
5、缴费
6、领取机动车证件
7、属于更换号牌的领取机动车号牌(选择邮寄的由牌照制作中心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