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平江大队办案民警冒着严寒与大雪,凭借现场痕迹和科技手段准确判断,快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12月29日7时,平江大队122中队接县局110指令:在G106线1601km+2m(平江县梅仙镇新霞村地段)处发现一具男尸,疑为交通事故。主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徐晚谱、122中队长袁革彪率办案民警吕文杰、何晓平、法医冯秋生迅速赶赴现场,与先期到达的辖区六中队民警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天公不作美,此时天空飘起了大团的雪花,气温已下降到零下2℃,寒气逼人。全体参战民警不畏严寒认真勘查现场:死者倒在离公路边1米的路肩草丛里,头朝北方,一只鞋离尸体有20米。现场遗留有黑色保险杆碎片。经法医鉴定:死者为头部受伤,右边衣物撕烂。经现场调查得知:死者何某家住离案发现场100米,于头一天晚上(12月28日)19时出门溜狗一夜未归。附近有一群众反映:听到案发时有很大的响声,他出门看到一辆深色的车辆往南江方向驶去,但未看见有人倒下。何妻于19时45分开始拔打何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听取完整的案情汇报后,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王槐欣指示:不惜代价,限时破案。在召开简短的案情分析会确定侦破方向后,办案民警分三路展开侦破:一路对案发现场展开缜密勘查,寻找蛛丝马迹。二路调取案发现场28日17时—23时,县城往南江方向的车辆监控录像(重点车辆为黑色小车)。三路由交警六中队和四中队民警沿线排查,开展外围调查。
通过缜密细致的走访调查,发现有一辆牌号为湘F7FX**的小车十分可疑。该车于案发时段通过了案发路段,且车主方某在案发时段,分别拨打了120、122和保险公司电话报警,可当120、122和保险公司回电话了解情况时,他却说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已私了。“既然拨打了120,说明人伤得不轻,怎么可有这么快就私了。”疑点重重,办案民警立即通知方某,要他把车子送到交警大队来查验。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方某自知包瞒不住真相,于29日晚19 时到平江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方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