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在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时强调
大力倡导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公德意识
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王世明傅政华苟仲文一同参加活动
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2日在京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养成与汽车社会相适应的交通行为规范和交通文明习惯,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在北京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黄明出席了北京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随后,黄明考察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现场观摩了交通安全培训课,与群众和驾驶人进行互动交流。
黄明指出,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表明了党和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这一民生工程的重视,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对于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明强调,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安全和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文明和谐。文明驾驶、文明出行,既是公民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体现。要以国务院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尊重生命理念、安全文化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要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素质教育,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让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行业、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把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黄明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实施,坚持文明执勤、严格执法,服务群众、改进工作,做文明交通的表率。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的原则,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信号,合理分配路权,不断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加强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对驾驶人交通安全终身教育机制,进一步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制度。要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违法教育,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纠正交通陋习、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与广大驾驶人结对子、交朋友,把安全教育和关爱服务措施送到每一位驾驶人身边。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一同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