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0月24日开始到11月28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6181起,其中违法停车51308起,超速行驶11175起,货车超载937起,客车超员26起,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8起;拖移机动车935辆,查扣各类严重违法机动车1802辆。经过整治,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全面好转。
针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交警部门坚决取缔未经许可设立的路面停车点,全面规范现有停车点;加强军警车辆的管理,要求军警车辆非执行紧急公务期间,严禁在道路上违法停放,并对军车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针对兰州市货运车、农用车、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城区道路通行的突出问题,交警部门严格落实15处卡口岗位职责,实行交警大队领导责任制,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和路面巡逻管控。
整治中,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协调卸客转运。联合安监、运管部门,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杜绝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依法高限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纠正。从11月3日起,城区各交警大队集中警力,严格纠正、查处行人翻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信号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