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123、124号令正式实施一个多月来,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车管所为目标,不断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并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窗口服务建设,全力提升车管服务效能,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新部令实施后,汕头车管所按照新部令业务流程的要求,对车管业务岗位进行调整、整合,为我市汽车4S专营店办理车辆销售前迁移临时号牌业务,同时开通残疾人士、孕妇、老年人、军队服役人员、港澳台胞、外国人“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从快从速予以办理车管业务。近期,该所还推出了车管业务“放心、省心、称心”等“三心”服务,即通过温馨提示使群众免受非法中介的骚扰和蒙骗,不花冤枉钱,让群众放心;通过督促引导、简化程序服务,使群众不跑冤枉路、不浪费时间,让群众省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让群众称心。
针对多数群众对新部令有关规定了解不够的实际,汕头车管所在业务大厅张贴新部令宣传挂图,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式播放新部令宣传内容,并设立宣传栏放置《公安部令123、124号一百问》等宣传资料,使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同时知晓相关规定。同时通过我市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车管最新动态、政策以及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
汕头车管所坚持以人为本,将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该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导办制度,在办证大厅设置导办台,指派专人在指导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协助有困难的群众刷卡缴费,还与市邮政局联合设置了邮政专柜,为无法前来领证的群众办理邮寄服务。到年底的业务高峰期,该所要求全所民警和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忙而不乱”、“累而不散”,全面落实服务受理无推诿、服务全程无差错、服务对象无投诉、服务事项无积压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汕头车管所注重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开民警照片警号、办事流程、咨询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作业”,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在为新部令实施后考试合格的新驾驶人发证时,汕头车管所在交通安全教育室举行了新驾驶人“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宣誓活动,希望新驾驶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守法驾驶修养和操作能力,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做维护交通安全的实践者和文明交通的宣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