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公安部123、124部令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大型客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12分的,驾驶证予以降级。2月3日下午,贵港市的韦某在春运期间,驾驶大型客车顶风超员被交警查获,被记12分,所执的A1A2驾驶证予以降级。
当天下午,来宾市交警二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辖区小平阳镇开发区执勤时,发现由小平阳镇往五山乡方向行驶的桂R039XX号大型客车驶过时,车内有数人站着,该车涉嫌超员!民警于是驾驶警车尾随大客车行驶。14时45分,民警超越大客车后,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大型客车核载34人,实载47人,超员13人,超员达38%。驾驶员是贵港市的韦某,今年47岁,执有A1A2类机动车驾驶证。韦某称,因从小平阳镇到贵港市没有其它客车,所以乘客上车后没有与乘客说明清楚不能坐超员车,同时觉得从五山乡方向到贵港市不会有交警检查,于是侥幸发车,谁知还是被交警查获。
在将车上超员部分的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后,民警当即开具了法规文书通知韦某在规定时间内到来宾市交警二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公安部123、124部令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韦某将被处以罚款700元,并记12分,驾驶证予以降级的处罚,且须在参加完学习和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