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被一次记满12分。
如果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在这些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人将被一次记6分。
如果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人将被记3分。
据介绍,公安交管部门对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如果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