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一天凌晨,山东籍男子吴某驾驶自卸卡车沿本市东丽区津滨大道由东向西行驶。东丽区公路处工作人员驾驶路政巡查车向其喊话,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吴某拒不停车,并且驾驶卡车连续多次撞击路政巡查车导致侧翻,车内6名工作人员受伤,两人身体多处骨折。经价格评估机构评定,路政巡查车的车损价值为17.5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吴某是肇事卡车车主李某雇佣的司机,事发时正在执行雇佣活动。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车主李某赔偿公路处车辆损失费17.5万元,赔偿6名工作人员各种费用9万元。一审宣判后,吴某不服,目前已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