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上午,修水大队黄港中队值班室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报案人熊金东(修水县何市镇火石村二组)称:13日晚上12点左右,本人驾驶赣G6E966小型普通客车停放在何市镇广场路段被撞,肇事者逃逸。
案情就是命令,修水大队黄港中队吴方平队长带领干警火速赶往事发地。在现场吴队长对事故痕迹、散落物等仔细查看,哪怕就是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并迅速布置警力,以何市镇政府为中心,四个要道口派出民警,同时一边走访群众,一边沿街巡查,上午11时40分,终于在何市镇计划生育楼房边肇事车被发现,此时离报案时间大约一小时。
肇事驾驶员戴拥国(修水县何市镇干桥村二组人)承认:在2013年1月13日晚上12时驾驶赣A1Q706普客因速度过快,制动单边,措施不当,导致车辆撞在对方尾部,当时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就跑了。该事故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元。最后在交通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共识,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