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近期大队查获的年龄最小的违法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中学生案例,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宣传的紧迫性和必要性。11月20日,磨思高速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思茅区一中实验中学,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讲座活动,切实落实媒体宣传、学校监管、社会监督的作用。
磨思高速交巡警大队杨副大队长首先重申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接着给该校初中部的同学们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新疆11•10”及我市思茅区 “10•26”、“11•0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发生在我市“10.26”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因乘座不合格车辆,3个花样年华的学生失去生命的惨痛教训,来教育学生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并一再叮嘱学生不要乘座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不要故意攀越防护栏或进入高速公路行走。在做好学生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让学生们转告身边的亲友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平安出行,着力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辐射效应。
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问题频发,民警向同学们通报分析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超员、超速、违法会车、无证驾驶等。随后民警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同学们通报我们大队查获的年龄最小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案例,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是一位1998年出生年仅14岁的在校中学生,他趁家长熟睡之机,悄悄把车子从家里开出来,拉着从KTV唱歌、喝酒出来的三个同学准备去宁洱吃宵夜。凌晨五点左右当开车到高速公路普洱北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制止,及时避免了一场有可能酿成的交通事故。当天下午大队民警及时约谈了该学生的家长和学校班主任老师,对该同学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家长对民警及时纠正这起违法行为深表感谢,也承认了对孩子监管失查,并保证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我们也对当事人三方阐述了我们的观点,罚款不是目的,挽救生命,安全警示教育才是我们的目标。从这一起无证驾驶违法案件可反应出我们有些同学法律意识的淡漠,也提醒我们时刻要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不要让鲜血来唤醒我们的守法观念。知法、懂法、守法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要教育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安全、守法意识,使其能够真正地关爱生命,健康成长、远离事故。
通过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同学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从源头上有效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创造了有力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