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123、124号令,确保新部令顺利实施,支队外强化宣传解读,大力推动新部令的贯彻落实。12月18日,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驾驶培训机构专题会议,对新部令修改内容进行讲解说明,为下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宋正国向各驾校负责人详细解读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并针对驾校比较关心关注的科目一考试拆分为两次、小型汽车取消桩位移库、科目三考试增加到16项、考试预约不得超五次、以及严限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提升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准入门槛等方面作了重点诠释。同时,要求各驾校在面向学员时加强宣传,特别是在驾驶实习期的新规定及在实习期内有记满分记录情况的处理,要及时准确的告知,要求各驾校在面向学员宣传时要正确引导、合理分流,有效应对学驾潮,切勿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盲目扩招,影响培训质量,从而导致学员技术水平得不到提高。
庄林勇副支队长在会上就如何全面贯彻好部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驾校要加强两个部令的学习,从而提高培训质量,并针对训练的方式方法进行调整;二是加强教练员的培训,使教练员转变观念,从而使教练员尽快进入角色,正确的引导学员学习;三是各驾校加快完善学校建设,注重学校文化建设,同时加强教练员和学员的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