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9时许,一中队接到110转警称二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刘学锋、郑敏迅速出警,赶到事故现场。经查,此次事故是由陈某驾驶湘C5C293号两轮摩托车沿二大桥由北往南行驶,途经089号路灯杆处,与因车辆故障停靠在桥面上郭某驾驶的拖拉机相刮擦后,漂至快车道,不慎与同方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湘D19627号厢式货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陈某伤势特别严重,预计治疗费用在六十万元左右。
10月26日晚,湘D19627厢式货车当事人马某及其妻子来到一中队,找到主办民警刘学锋询问处理结果,并拿出1500元,要求给予关照。刘学锋当场将钱退还马某夫妇,并诚恳地对他们说:“我们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此次交通事故我们一定会公平公正办理,请你们相信我们!”然而,马某夫妇还是执意将钱留下,刘学锋见状,便告知马某夫妇俩人:“钱我是坚决不会收的,如果你们一定要把钱留下,我会把这钱作为交通事故保证金,存入你在中队的事故保证金账户上,用于对伤者陈建明的治疗。”于是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