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杨道喜副主席2次对交警事故信息上报工作作出批示,说明上级领导对重大信息工作日益重视。针对我支队也不同程度存在接处警效率不高、特殊时间敏感性不够、信息上报时效性不强等问题,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自治区杨道喜副主席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公交管明发[2012]121号)精神,贺州市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举办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
11月5日下午,贺州市交警支队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正式开班。支队潘廷副支队长,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名领导及信息报送民警,支队办公室、事故科、秩序科、特勤大队一名领导及内勤民警参加培训班。首先,支队办公室、事故科、秩序科、特勤大队的领导针对本业务岗位的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作通报,并对下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意见。
潘廷副支队长在讲话中指出,近期,自治区杨道喜副主席2次对交警事故信息上报工作作出批示,说明上级领导对重大信息工作日益重视。针对我支队也不同程度存在接处警效率不高、特殊时间敏感性不够、信息上报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潘廷副支队长重点提出几点意见:
一、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两起特大交通事故,虽然是发生在其他地市,我们要举一反三,为什么会发生迟报、误报等问题,我们要在接警时间、民警赶赴现场时间、上报各级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具体时间、排查信息报送工作等薄弱环节寻找原因,对今后将采取何种措施改进加强研究,力求改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材料报告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公安交警部门特大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各大队要充分认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材料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支队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在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材料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材料报告制度,规范上报程序,提高信息材料质量。
二、认真执行总队对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时限的有关要求。根据总队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自治区杨道喜副主席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受伤5人(含)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在确认当事人死亡后,5分钟内逐级上报(最终报送区厅交管局指挥中心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2小时)。各大队在上报时要提前上报支队,支队还得进行处理才能上报总队。
三、规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送内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送内容不规范,容易影响上级领导对事故处置工作的决策判断。各大队在编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时,要对一些特殊情况必须描述清楚,如事故发生路段信息,是否处于村屯道路;事故车辆信息是否为过境车辆;事故人员是否涉及敏感性人物,死亡人员是否为当场死亡,或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受伤是重伤或是轻伤、轻微伤;事故形态为相撞,还是侧翻、坠崖、坠河等,是否有失踪人员,均应客观描述,确保信息真实权威性。
四、加强内外协调。各大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详细说明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特大交通事故的上报程序和要求,积极争取特大交通事故的上报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归口负责,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须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部门的,要以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情况为准。同时,支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媒体报道的情况一律以公安交警部门的调查结论为准,避免出现报道不实或不准确的情况。
五、落实工作责任。大队主要负责人是本大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报送的交通事故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有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六、提高责任感,切实加强信息上报工作。要提高对重大道路交通信息上报工作的重视,树立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报送观念,按照要求做好上报工作。特别在十八大召开前夕,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路突发情况、群体性事件等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避免事件发酵后被媒体曝光引发不良后果。对于信息上报,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及质量。今后,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不按时上报或瞒报、漏报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