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王光辉副厅长和省厅交管局何宗志局长8月30日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小型客车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按照支队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安排工作措施,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工作,从9月1日起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对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为期1个月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其中包括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规粘贴车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违规粘贴玻璃窗膜的源头监管,积极联合治安、工商等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对粘贴汽车玻璃窗膜的商家进行专项检查,对小型客车违规粘贴玻璃窗膜的,责令纠正,落实整改。对不纠正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从源头上把严违规粘贴玻璃窗膜行为。
二、强化路面管控。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搞好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部署,科学调整勤务,提高路面见警率、管控率,加大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规粘贴车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处罚力度。路面执勤民警要将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规粘贴车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重点,对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必须逢车必查,逢车必纠,责令车主或驾驶人现场纠正恢复,切实做到不纠正不放行,不处罚不放过。
三、强化部门联动。大队加强与治安、运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结合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开展,联合相关警种部门合理设置检查卡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四、强化宣传工作。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及其它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结合“8.20”重庆合川重大交通事故,“8.26”包茂高速、沪蓉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以往宣传工作经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小型客车车主、驾驶人等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和人民群众路交通安全遵章守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