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泸县交警大队立即进行了动员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督导检查、巡逻检查和宣传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出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管理,集中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行人不按规定行走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强化推进部署。
为进一步推进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队组织各中队负责人、该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召开了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部署会。会上,大队长李泽坤组织学习了支队《全市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考核通报》,要求全体参会人员深刻体会,认真查找不足,研究针对性措施整改提高。并对推进下阶段突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着了工作要求。一是工作力度再加强,全力冲刺最后攻坚。二是要加强与“六严查一教育”等专项活动的有机结合,重点突出工作成效。三是要把开展好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作为事故预防的有力抓手。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驾驶人摒弃不安全驾驶陋习,养成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
二、强化整治力度。
一是在执法中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录音等技术设备,科学合理部署警力,结合“六严查一教育”等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大力加强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整治力度,对查获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二是结合当前开展的酒驾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活动,每月组织开展4次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运输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场所播放宣传光碟、开设教育讲座、悬挂宣传挂图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通过在人流量集中的城区花园干道、万福广场、各镇集市采用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在固定执勤点、车管业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安全提示等,不断增强群众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四是加强与泸县电视台、泸县报社、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邀请记者跟踪报道、曝光突出交通违法行动、及时发布大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大力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规范执勤执法。
为坚决防止因坚决防止发生因公安机关执法不当或其它原因引发恶性炒作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大队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执勤执法工作。一是新增执法记录仪12台,车载台6台,要求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中,务必配齐并正确使用科技执法装备。二是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理念,严格按照规范执勤执法程序、执法用语、规范着装,合理规范设置执勤点。三是严肃执法纪律,严禁当场收取现金罚款,严禁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严防公路“三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