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20起共导致20名交警执勤中牺牲的案件,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民警执勤执法伤亡,保障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警三大队及时通报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总队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六起交警因公牺牲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自身安全防范教育,做到安全常提、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以此提高民警对自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使民警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细致的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民警上路执勤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并携带必需的反光锥筒和警示标志牌。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维持交通事故现场秩序时,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携带必备的安全防护装备。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中队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对车辆状况、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形筒等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障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