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四川”行动,全面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巴中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关于全省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工作研判,强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交警部门从十个方面抓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一)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广泛宣传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社会、对广大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性。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上举报和短信举报等多种举报渠道,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制作和贩卖假牌假证窝点以及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营造专项整治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参观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成效,争取全社会对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关注、理解、参与和支持。
(二)完善数据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各县区公安机关要组织专人对近年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异常的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涉牌涉证违法信息进行调研摸底,掌握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主管上级部门。同时,要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要有预判、有预案,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应急处突准备工作,要主动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收集各地信息并及时上报。
(三)合理设卡,加强路面查缉。各大队全面启动全市一、二、三级公路智能卡口及国省道交警执勤点,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即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同时交警支队要在全市范围内设置22个固定执勤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分别为:直属一大队辖区后河桥岗亭;直属二大队辖区江南三号桥岗亭、回风路口执勤点;巴州区交警大队辖区何家坝收费站、水宁寺中队;南江县交警大队辖区S101线上两银河灌执勤点、S101线马跃溪执勤点(上两中队)、S101线东榆凉水井执勤点(城区中队)、S101线野洋溪执勤点(沙河中队)、S101线下两凉水执勤点;通江县交警大队辖区S201线赤江执勤点、S302线高石梯收费站、XY07药铺执勤点、S302线超载运输检查站、城区钻石酒店路段、红军广场路段;平昌县交警大队辖区元山执勤点、驷马中队、三房湾执勤点、涵水执勤点、得胜执勤点、城区执勤点。
(四)实行抄告,建立追究制度。交警支队要建研究建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追究使用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人员,要转递到车籍所在地车管所和违法人居住地交警大队、中队。收到转递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人的交警大队、中队,要建立台帐,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管理教育。
(五)开展统一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省厅要求部署,市局决定在8月1至3日、26至28日;9月10至12日、26至28日;10月8至10日、19至21日,先后开展6次、每次为期三天的集中统一行动。各部门要将涉牌涉证集中整治与“客运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牵手平安行”、“平安四川”行动、整治严重交通违法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以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8月份,要针对暑期、汛期特点,积极开展整治疲劳驾驶、运输危化品车辆路面行车管控、暑期客运安全检查等工作。9月份,要针对学生大量返校开学特点,认真落实7座以上客车、校车、超长线路客车行车安全管理等工作。10月份,要针对国庆、中秋假期特点,深入推进酒驾、毒驾专项治理、景区周边及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整治等工作。
(六)强化依法处罚,理性规范执法。各交警部门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严格规范执勤执法程序、用语、民警着装,合理规范设置执勤点,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配齐配够安防装备,坚决防止发生因公安机关执法不当或其它原因引发恶性炒作事件。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全部依法处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盗抢、走私嫌疑的,分别移交相关部门;对机动车辆既无合法手续又长期无人认领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七)强化部门联动,做好配合协作。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主动协调当地工商、国税、地税、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经信、保险等职能部门,积极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协作,搞好联勤联动,形成一盘棋的整体作战格局和合力。共同加强对汽车销售、修理、改造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联合查处打击非法拼装、改装和销售安全技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以及货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纪行为。
(八)突出领导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此次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路面民警执勤执法、办牌办证岗位等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干扰执法办案、违规办理牌证等违纪行为,同时,对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广大民警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九)强化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部门一是要每周四中午12:00前报送周小结及周报表,8月2日为首次上报时间(10月4日(周四)的周小结和周报表,推迟至10月7日报,10月25日(周四)只报集中整治总结和总报表,不报周小结和周报表)。二是要在每月24日,上报月小结和月报表。三是工作简报要及时上报,重大警情要立即上报并电话确认。四是六次集中行动结束当日(8月3日、28日;9月12日、28日;10月10日、21日)下午15:00前,报送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及三日工作报表。
(十)实行量化考核。支队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平安巴中-2012”严打整治考核中,对查获一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得1分;查获一起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得2分;查获一起使用假牌假证及套牌违法行为得4分;端掉一处制售机动车及驾驶人假牌假证、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的窝点得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