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我市各大队认真按照省厅交管局、支队关于做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部令第124号)的宣贯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掀起宣贯两个部令的热潮。
石棉大队一是组织全体民警采取班前班后自学、集中讨论等形式,开展对新修订公安部第123、124号令的学习讨论,以便能够尽快熟悉掌握新号令的内容,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能够灵活运用,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确保新部令得到全面、正确和严格的贯彻实施,并要求全体民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号令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大队利用大队LED电子屏、车管大厅LED显示墙,全天滚动播出部令细则规定。在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了两部令新推出的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宣传资料,派专人在业务大厅对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驾驶员、车主进行宣传。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向过往车辆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不理解的专业术语及车驾管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努力提高群众对123号令和124号令主要内容的知晓率,为部令的实施做好舆论宣传。
名山大队一是以中队、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123、124号令,让民警了解掌握新规定修改和调整的内容;二是在车管所悬挂宣传横幅,让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在来办理业务时就能了解公安部123、124号令的基本内容;三是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利用各执勤卡点,在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广泛宣传123、124号令的新规定;四是利用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车管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广为散发。
荥经大队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大队利用召开队务会迅速组织开展该两号令的专项学习,确保各部门民警能熟练掌握新部令相关内容,规范办理和解答各项业务,并做好新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二是利用窗口、媒体、科技电子等阵地,强化宣传效果。大队利用民警在车管业务大厅、非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123号和124号令的主要内容,讲解重点内容。同时,还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大力宣传新部令内容,使广大群众对新实施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解;三是利用“五进”平台,突出重点宣传。大队以“五进”为载体,组织民警深入各企事业单位、车站、沿街商铺、客货运场地等,采取悬挂横幅、发资料、口头讲解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对123号、124号令有所了解,教育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活动,远离交通事故。宣传活动中,以闯红灯处理由原来的一次记3分改为一次记6分、对涉牌涉证处理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改为一次记12分以及车驾管业务六项便民利民措施等内容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新规定、新内容,为2013年新部令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汉源大队一是强化学习,深入解读两部令内涵。大队以各中队为单位,组织全体民警,尤其是车管民警,切实按照部局车管处领导对两个部令的条文进行的解读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领导、专家对与部令配套的9个行业标准进行的讲解以及李江平副局长对贯彻落实两个部令作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入细致地学习了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二是迅速部署,掀起贯彻两部令热潮。教导员文晓峰对大队宣传、贯彻和落实两部令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各所队抓好结合,在主抓业务,抓紧对道路限速、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排查、清理,规范合理进行设置,开展多形式、多阵地的宣传工作,全面提高贯彻两部令社会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两个部令贯彻的平稳有序进行,迅速掀起全县积极宣传贯彻两个部令的热潮。
宝兴大队一是大队民警以违法记分驾驶人审验时进行3小时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为契机,积极向违章驾驶员宣传、讲解新部令,切实提高群众对公安部123号令和124号令的知晓率。二是大队有效利用微博、短信、LED屏显等平台,并通过窗口单位民警细致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宣传公安部123号令和124号令,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为部令的实施做好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