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总结和吸取“河南获嘉县交警拦车收黑钱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事件经验教训,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增强执勤民警的文明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促进警民关系谐和,重塑交警良好形象。 一是规范执勤用语。在执勤执法中,大队要求民警必须使用规范的执勤执法文明用语,并明确规定,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遵守先敬礼,再查纠的顺序,用文明的语言,尽可能消除交通违法者的抵触情绪。 二是规范执勤形象。在执勤执法中,大队要求民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保持干净整洁,佩戴标志和携带证件;执勤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装备齐全;执勤时,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规范有力。 三是规范服务态度。大队要求民警进一步树立“公仆”意识,增强爱民之心,明确岗位行为标准,正确履行程序和责任,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地做好执法服务工作。 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大队要求,民警在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进行执法或处罚,不断促进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并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执法当事人理解,让社会高度和谐。 五是规范交通事故处理。进一步加强民警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学习与应用,着力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按程序、按规范勘察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限时办结、肇事追逃、公平公正等执法办案能力,以实际行动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六是规范车驾管考试和上牌办证服务。大队严格按照程序和收费标准办证上牌,严格考试纪律,严格办理业务,减少业务差错,做到 “微笑服务”、“热情服务”,防止遇事推诿和为难群众的现象,坚持“热情、文明、规范”的工作作风,全力提升交警执法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