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台胞于1988年回大陆探亲,后在长汀购置了房产,1999年经民政办批准与大陆居民结婚,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不便于长期往来台湾与大陆之间,且老人在台湾无住房,也无任何亲属,所以希望以后不要回台湾了,在长汀定居,与长汀的亲人团聚。考虑到老人的特殊原因,出入境民警多次到老人的家中一边向其宣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一边着手为其准备相关的定居材料。短短的几天时间,就为老人的定居材料准备妥当受理并上报上一级审批机关。看着老人急切的眼光,民警安慰他别急,会时时跟踪审批情况,一有进展会第一时间通知他本人。